文章图片标题

关于单眼弱视者考取驾照的观点 公开道歉!

分类:斜弱视圈 作者:t969141 评论:12 点击: 22,695 次

致全国视力障碍(包括单眼弱视)朋友:

你们好!

对之前我说过的对于“单眼视障者不适宜开车”的言论,没有遵从深入调研的学术精神,是依靠直觉和主观臆测做出的判断,对广大单眼视障者生活实际困惑缺乏认识和同情心,在下深感愧疚和不安。在此特别写一篇稿子,纠正以前错误认识,并向广大视力障碍(包括单眼弱视)朋友致以深深歉意!

正值两会,我也希望这篇稿子能引起一些代表委员的关注,把视障人群驾驶权这件事提到议事日程上,早日订立相关法律条文,早日圆他们的开车梦!

在2013年2月28日我发了一条微博,是关于单眼弱视者考驾照问题的。当时我引用了一张人民日报的报道截图《一只眼失明 为何不能考驾照》。

视障驾驶

人民日报关于视障者驾驶的报道

从大学期间的书本内容中、老师接诊时与家属的沟通这种言传身教、到执业这十几年,我刻板的形成了这样一种印象——中重度单眼弱视或者单眼视障者多数缺乏双眼立体视,而立体视觉的作用就是判断距离、表面凸凹深浅和空间感的,而开车时需要良好的双眼视觉,所以立体盲者不适宜开车或者危险度高。现在看来,这些想法太过主观了。

我向来是反对读死书、反对一成不变人云亦云的,但在单眼视障者的视觉感受这件事上,却恰恰犯这样的错误。再次抱歉!

多年来,我对“单眼视障者缺乏高效精准的空间感”这个观点深信不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对笔试验”。这个试验,在跟弱视家长解释立体盲时经常会用到。“对笔试验”的做法是:医生和家长或患者相对而坐,医生手持一支笔,笔尖正对家长方向;家长也持笔,一手遮盖一眼后,用手里的笔尖去碰医生手里的笔尖;之后让家长睁开双眼做这个动作。很明确的是,双眼对笔的准确度和效率明显高于单眼。重复了几千次的对笔试验,也加强了我对单眼视障者双眼视觉障碍的认识。

发了开头那篇微博后,我也转发到了百度贴吧、QQ空间、人人网、豆瓣网这些网络媒体。事后证明,对我个人而言这是个愚蠢的举动——来自各大网络媒体视障者们的讨伐声音开始接踵而来,这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之前我一发条微博顶多有一二十个转发,这条微博直到今天还在继续被转发、被评价(99%都是差评)、被声讨甚至被诅咒。有一个网友评价说“也废了他(指我)的一只眼,看开不开车。”,恶毒至此,不容我不深入思考。

写这篇文章时,我对这些“声讨诅咒之声”丝毫没有反感、厌恶之意。相反,转发和差评越多,我就越自责。

在百度和新浪的私信里,有一些理性的网友(也是单眼视障者)黏贴了一些特别的内容给我看。这是些港台和国外关于视障者考取驾照的法律条款和科研结论。这些言之凿凿的证据告诉我,我之前的观点是片面的、偏激的、缺乏同情心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感觉自己就是个井底之蛙。

从今天起,关于“视障者驾驶”这件事,我的观点需要来个180度转身,我要做“挺障派”。我列举一些有助于解释视障者合法驾驶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1、国外翻译资料提示,截止2012年,全球有39个国家允许视力障碍人士在达到最低视觉水平要求、和/或经过专门的驾驶训练后,可以获得驾驶证。而国内目前执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国内标准存在过高问题。

2、国外很多学者在专业学术期刊中发表过有关“视觉受损与驾驶”的文章。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在“够用”的视力和视野前提下,单眼视觉者和双眼视觉者在驾驶技能和驾驶安全方面没有显著差别。典型文章如《Effect of visual impairment on driving》(Hum Factors. 1994 Sep;36(3):476-87.)。

3、在对近处物像空间感的感知方面,双眼视者明显优于单眼视者;而在对远处物像空间感、距离感、运动感知等方面,双眼视者较单眼视者的优势不明显。就是说,单眼视者,只要健眼具备较好的视力、充分的视野,可以胜任驾驶。

4、以立法覆盖全面的美国为例,虽然各州定制的驾驶员体检要求标准不尽相同,但在驾驶者视力要求标准上,都显著标明“Visual Acuity(in at least one eye)”(视力<至少一眼>)。意为没有彻底关闭单眼视障者获得驾驶权的大门。为安全起见,严重视障者考取驾照需要专门的培训和走专门的医疗鉴定程序。

上述国外立法中,有对视力障碍者的视力和视野的下限要求。对不同视觉损害程度,允许驾驶的范围也有限定。例如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规定“只要一眼具备20/40的视力(20/40即0.5的视力,指矫正视力),对其驾驶就没有限制”;“一眼视力在20/40~20/70水平,在需要开启车灯的路况下不允许驾驶”;“双眼或者单眼视野大于等于140度,对其驾驶没有限制”,等等等等。这

这样的立法不但体现了对视障者驾驶权的尊重,也体现了对行人和其他车辆安全的尊重。

5、在英国、香港、台湾等地,也允许符合条件的单眼视障者驾驶车辆。

6、国内学术界对视障者考取驾照的认识还是与世界接轨的,不少政界人士和眼科同道在呼吁为符合条件的视障人士考取驾照打开绿灯。

针对这个内容,我现在掌握的信息还不够深入和全面,今后会继续深入学习。如果大家对这个话题有兴趣,希望多提宝贵建议,也希望大家手头有权威资料也能分享给我,ruoshi@vip.163.com。感谢!

那条短短十几字的微博,蝴蝶效应般激起广大网友的愤怒和仇视,在写上面这些文字时,我的心绪一直像惊涛一样翻滚不宁。在我看来,大家的谩骂和非议也只是说说罢了,我能成为大家泄愤的目标,让更多人了解视障者的生存现状,被骂了倒也值得。当时那种言论的传播确实不利于视障者考取驾照,但发展至此,又未必全是负能量,希望大家广泛转发这篇致歉信,让坏事变好事吧!




声明: 本文由( t969141 )原创编译,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ruoshijinshi.com/1362.html

关于单眼弱视者考取驾照的观点 公开道歉!:目前有12 条留言

  1. 今天,新浪网友“法国迈威”@眼科之家 说:在法国: 对于常规摩托车,私人轿车水平双眼视野不低于120度,左侧或右侧至少50度,上和下至少20度。在中心视轴半径20度范围内不得有缺损。 对于3.5吨以上载重汽车,或者专业车辆:水平双眼视野不低于160度,左侧和右侧范围不低于70度,上和下至少30度,在中心视轴半径30度范围内不得有缺损。

    2014-05-11 下午8:31 [回复]
  2.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2014-07-08 下午3:35 [回复]
  3. 7楼
    事实胜于雄辩160:

    2014-08-19 下午10:42 [回复]
  4. 6楼
    事实胜于雄辩160:

    你还配当医生啊?就你这样的人,还配当医生?应该取消你所有从医的资格。一个错误的判断,会给泱泱大国的众多人口带来什么样的命运,你知道的?几十万的几百万人的,岁月,青春,命运,你赔的起?

    2014-08-19 下午10:45 [回复]
  5. 5楼
    事实胜于雄辩160:

    有些事,都是连着的,也许一件小事,会让你一个人,快乐,幸福的活一辈子,也许一件小事会让一个人,悲痛,悲哀,甚至走向极端的一瞬间

    2014-08-19 下午10:48 [回复]
  6. 4楼
    事实胜于雄辩160:

    不懂世界,就少几把说话,真以为自己是权威。耽误我们这么多年驾照,影响我们这么多人的命运,是你赔吗?你不赔国家得补偿,无缘无故的浪费几百万人我们这么多年的命运。目前还在浪费中。我认为应该出一个民主组织了,或者是民主党。应该减少不必要的错误决定。而给泱泱大国的亿万人民带来的悲哀命运。

    2014-08-19 下午10:56 [回复]
    • 眼科之家:

      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不过您可能把文章本意曲解了,这篇文章的主旨是推进视障人群合法驾驶的。

      2014-08-20 下午6:07 [回复]
  7. 地板
    用户5456772146: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500多万单眼!!!!弱视!!!!不是瞎!!!!的人~残联的解释,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即是正常人。为什么正常人没有正常人应有的待遇和权力?!求解~谁特么能告诉我为什么?

    2015-01-06 下午3:47 [回复]
  8. 板凳
    我为设计狂A:

    偶然的一次机会,看了《今日说法》栏目,让我了解到还有这样一个网站,在无私的向人们传播着眼科知识,谢谢分享,谢谢对这一群体的帮助。[/鼓掌]

    2015-03-13 下午6:36 [回复]
    • 眼科之家:

      看来今日说法那期关于单眼视障的报道,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替大家和我自己,感谢CCTV!:)

      2015-03-17 上午9:59 [回复]
  9. 沙发
    单眼驾车吧:

    [新闻60分-杭州]单眼人维权 眼科教材主编被告(单眼驾车吧)
    http://tieba.baidu.com/p/3788224276

    2015-06-05 上午2:34 [回复]
    • t969141
      t969141:

      这则报道我看过了。感觉这样的尝试和努力会推进眼科专业书籍文献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推进单眼人获得合法权益,无论结果如何,大家都不要气馁,好事多磨。
      我想说,作为单眼视障者代表的原告,在起诉内容描述上还有不足之处。例如,不能拿个体能力突出者与大样本中能力偏低者进行对比,这也是被告方辩护人抗诉的主要依据之一。举个例子,单眼人可以驾驶、电气焊和造作精密工具,很多双眼视觉正常人的人并不会这些,这不足以说明单眼人的视功能没问题。就好比一个独腿的人,通过锻炼,可能拄着拐杖就能走钢丝,两腿健全的大多数人做不到,就不能结论为独腿人的平衡能力跟正常人一样或者更强。辩,有时以为是正当的,错用了诡辩手法中的以偏概全、偷换概念,在被评判时就容易落下风。这句话并无恶意,只是希望单眼人群体在起诉时能叙述出更客观、理性、难抗的事实。
      从另一个角度讲,单眼人确实没有双眼立体视,这个无需争论。立体视觉的本质是视觉的纵深感,没有双眼立体视,不代表单眼人不能判断物像的纵深。只是单眼人获得跟双眼视觉正常的人一样的纵深视觉的学习效率要低,获得相同/相近的视觉效率付出的要更多。大家必须确认这个理论基础,在此之上罗列依据,更容易获得眼科专业圈和普通民众的认可。普通民众对单眼人获得合法驾驶权是有担忧的,因为驾驶确实会方便驾驶人本人,但矫枉过正的话,民众会担忧单眼视障驾驶员的交通肇事几率高。民众心理这一关,是大势,单眼维权者必须明白这一点。无论法院宣判还是驾考、职业技能考证体检的立法,都需要平衡大多数民众。
      不得不承认,国内眼科专业文献书籍编撰群体在理论的社会效应方面,认识和实践尚有不足。过去认为正确的事情,拿到现在未必是对的,眼科专业需要与时俱进。作为被告的几位眼科界大佬可能也感觉很冤,他们未必从事视觉生理方面的研究工作,主编的教科书上的相关描述,多少带有知识沿袭或者师承习惯,让他们承担所谓的后果,他们自然要抗诉。事实上,他们未必一定拼尽全力维护自己所谓的“颜面”,“颜面”相比别人实实在在的生活困窘,又算的了什么?以这个案子为契机,让理论描述更人性化和周全,而不是轻描淡写,由“对立面”变成“共同进步者”、“和谐参与者”不是更好吗?
      我本人无意竖起一杆大旗,公然与国内眼科权威们分庭抗敌,事实上我也算人微言轻。但单眼视障人群在合理的检查筛选、技能培训和考核下,合适者可以获得驾驶权这件事,我认为是必然的趋势。对眼科界而言,谁阻挡,谁将会背负历史骂名。

      2015-06-05 上午9:30 [回复]

发表评论


------====== 本站公告 ======------
*2016.01.08日起,启用眼科之家微信公众号,微信号“kidseye”。帮助家长孩子康复弱视!
*咨询孩子眼睛问题请在新浪爱问医生/好大夫在线提交问题(搜索“汤锡强”)。
*暂不开设任何在线即时咨询方式和面诊方式。

眼科之家微博

百度以明好文检索

辽ICP备12000433号